簡短的答案
如果你是美國人(U.S. person),對一個或多個海外金融帳戶(foreign financial account)有財務利益(financial interest)或簽署權等權限(signature or other authority),而這些帳戶的合計金額在這個日曆年度中任何時候超過 $10,000,你就要申報 FBAR(FinCEN Form 114)。
這句話裡有三個詞最容易讓人誤會:合計(所有帳戶加總)、任何時候(不是 12 月 31 日的餘額),以及帳戶(指金融帳戶 — 不是所有的海外資產)。
| 常見的想法 | 規定實際上怎麼說 |
|---|---|
| 「每個帳戶都要超過 $10,000 才算」 | 不是 — 要把所有海外金融帳戶的最高餘額加總 |
| 「我只看 12 月 31 日的餘額」 | 不是 — 要看合計是否在這一年中任何時候超過 $10,000 |
| 「我只報金額大的那個帳戶」 | 不是 — 一旦需要申報,要在 FBAR 上列出你的海外金融帳戶 |
| 「申報就代表這筆錢要繳稅」 | 不是 — FBAR 是申報;帳戶餘額本身不是收入 |
FBAR 所說的「美國人」是誰
美國公民、美國居民,以及美國的實體,在 FBAR 上都是美國人。不是美國公民的個人,是否為居民要依稅法的居民測試(綠卡測試與實質居住測試)判斷。請見我是美國稅務居民嗎?如果你是今年才搬來,請看剛搬來美國,原本的台灣/海外帳戶要申報嗎?
簡單說明財務利益與簽署權
- 財務利益:一般是指你是帳戶的登記所有人或擁有法定所有權 — 包括你和別人共同持有的帳戶。
- 簽署權等權限:你可以單獨或與他人一起,直接向銀行下指示來處分帳戶裡的錢 — 例如可以指示父母帳戶所在的銀行轉帳。
兩者任一,都可能讓這個帳戶被算進你的 FBAR。因為工作而有的簽署權另有例外規定,不在本文範圍內。
$10,000 合計門檻怎麼算
FinCEN 的說明是:如果單一帳戶的最高餘額,或多個帳戶最高餘額的合計超過 $10,000,就必須申報 FBAR。
例子:兩個台灣帳戶
美國居民 Mei 在 2025 年有兩個台灣帳戶(已換算成美元):
| 帳戶 | 2025 年最高餘額 |
|---|---|
| A 銀行活存帳戶 | $6,000 |
| B 銀行儲蓄帳戶 | $5,500 |
| 最高餘額合計 | $11,500 |
兩個帳戶都沒有到 $10,000,但最高餘額合計是 $11,500 — 超過 $10,000。Mei 要申報 2025 年的 FBAR,並把兩個帳戶都列出來,各自填上自己的最高餘額。
如果兩個帳戶的最高餘額是 $4,000 和 $5,500(合計 $9,500),這兩個帳戶就不需要申報 FBAR。
每個帳戶的最高餘額(maximum account value),是這一年中帳戶最高金額的合理估計。外幣要依財政部(Treasury)公布的、該日曆年度最後一天的匯率換算成美元。詳細說明請見FBAR 的海外帳戶最高餘額怎麼算?
「海外帳戶」不等於所有海外資產
FBAR 涵蓋的是海外金融帳戶 — 例如銀行帳戶(儲蓄、活存、定存)、證券與券商帳戶,以及某些其他金融帳戶,例如有現金價值的保險或年金保單。它不涵蓋你在海外擁有的所有東西。例如,IRS 對兩份表格的比較表指出,直接持有的海外不動產不需要報 FBAR;不放在金融帳戶裡、直接持有的海外股票也不是 FBAR 項目。請見海外房產以及海外股票與證券帳戶怎麼申報?
申報基本資訊
- FBAR 透過 FinCEN 的 BSA E-Filing System 以電子方式申報 — 不附在 Form 1040 裡。
- 截止日是次年 4 月 15 日,並自動延期到 10 月 15 日。
- Form 8938 是另一項申報義務,門檻不同。報了其中一個,不代表另一個也完成了。請見FBAR 與 Form 8938 有什麼不同?
申報不等於繳稅
海外帳戶裡的錢不會因為申報就變成收入。所得稅針對的是帳戶賺到的錢 — 利息、股利、資本利得 — 美國公民或居民要在稅表上申報。請見台灣或海外銀行帳戶需要申報嗎?
列出每個海外帳戶、以當地貨幣計的最高餘額、財政部年底匯率,以及換算後的最高餘額,再把最後一欄加總。一張表就能回答要不要報 FBAR,也備齊申報要用的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