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 FBAR?
FBAR 是 Foreign Bank Account Report(海外銀行帳戶申報)的縮寫 — 正式名稱是 FinCEN Form 114。這是依《銀行保密法》訂定的揭露要求:如果海外金融帳戶的合計最高價值在這一曆年中任何時候超過 $10,000,美國人(U.S. Person)就必須申報。
FBAR 不是稅 — 申報時不用繳任何錢。它是一份揭露,告訴美國政府你在海外有帳戶。但未申報的罰款很重,而許多在台灣或中國有帳戶的華人移民家庭,並不知道這項要求適用於自己。
如果你搬到美國後,在台灣或中國仍有銀行帳戶、投資帳戶或其他金融帳戶 — 而且這些帳戶合計在這一年中任何時候超過 $10,000 — 你就必須申報 FBAR。即使帳戶沒有產生收入,即使你不必為這些帳戶繳任何美國稅,這項要求仍然適用。
誰必須申報 FBAR?
擁有超過門檻的海外金融帳戶的「美國人」必須申報。美國人包括:
- 美國公民(包括雙重國籍者)
- 綠卡持有人(永久居民)
- 居民外國人(通過實質居留測試的人)
- 美國的公司、合夥事業、LLC、信託與遺產
| 你的身分 | 必須申報 FBAR 嗎? | 說明 |
|---|---|---|
| 美國公民 | ✅ 是(如果達到門檻) | 不論你住在哪裡 |
| 綠卡持有人 | ✅ 是(如果達到門檻) | 即使這一年大部分時間在海外 |
| 居民外國人(通過實質居留測試) | ✅ 是(如果達到門檻) | 包括在美國待了足夠時間的多數 H-1B 持有人 |
| 非居民外國人(F-1 前 5 年) | ❌ 一般不用 | 在 FBAR 上不是美國人 |
| J-1 教師或受訓人員(一般為前 2 年) | ❌ 一般不用 | 在 FBAR 上不是美國人 |
$10,000 門檻怎麼算
門檻是一年中任何一個時間點,所有海外帳戶合計 $10,000 — 不是年底餘額,也不是平均餘額。
哪些帳戶必須申報?
FBAR 涵蓋範圍很廣的海外金融帳戶:
必須申報 ✅
一般不用申報 ❌
如何申報 FBAR
- 以電子方式申報:在 BSA E-Filing System:bsaefiling.fincen.treas.gov。這和 IRS.gov 是分開的 — FBAR 不隨稅表申報。
- 截止日:4 月 15 日,並自動延期至 10 月 15 日。不需要申請延期 — 是自動的。
- 申報內容:每一個海外帳戶的銀行名稱與地址、帳號、帳戶類型、這一年中的最高價值(用 12 月 31 日的匯率或財政部匯率換算成美元)。
- 不用繳稅:FBAR 只是揭露。申報時不用繳任何錢。
| FBAR(FinCEN 114) | FATCA(Form 8938) | |
|---|---|---|
| 申報對象 | FinCEN(bsaefiling.fincen.treas.gov) | IRS(隨你的稅表) |
| 門檻 — 單身 | 任何時候合計 $10,000 | 年底 $50,000 或任何時候 $75,000 |
| 門檻 — 夫妻合併申報 | 任何時候合計 $10,000 | 年底 $100,000 或任何時候 $150,000 |
| 截止日 | 4 月 15 日(自動延期至 10 月 15 日) | 稅表截止日(4 月 15 日 + 延期) |
| 如果兩者都適用 | 申報 FBAR | 也要申報 Form 8938 — 兩者不能互相取代 |
不要置之不理。IRS 的簡易申報程序(Streamlined Filing Procedures)讓非故意的逾期申報者主動出面,罰款可以大幅降低 — 住在海外的納稅人有時可以免罰。主動揭露的結果,幾乎總是比被發現好。補報逾期 FBAR 之前,請先諮詢有國際稅務合規經驗的稅務律師或 C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