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的答案
如果你是美國公民或居民,2025 與 2026 年每人最多可以送 $19,000 而不用申報。一個日曆年度內給同一人(配偶以外)超過這個金額,一般就必須申報 Form 709。申報通常不代表要繳稅:超過的部分會從終身額度中扣除——2025 年為 $13,990,000、2026 年為 $15,000,000——一般要等這個額度用完才需要繳贈與稅。
四個不同的問題
| 問題 | 由什麼決定 |
|---|---|
| 我要申報 Form 709 嗎? | 下面的申報規定——例如給同一人超過 $19,000、任何未來權益的贈與,或分割贈與 |
| 每年有多少可以排除? | 每位受贈人 $19,000 的年度免稅額(2025 與 2026),加上直接支付的學費與醫療費 |
| 我用掉多少終身免稅額? | 你的應稅贈與——超過排除額的部分——會減少基本免稅額的剩餘金額 |
| 我真的要繳贈與稅嗎? | 只有在你一生的應稅贈與超過基本免稅額、抵免額不再足以抵銷稅額時才要繳 |
主要金額
| 金額 | 2025 | 2026 |
|---|---|---|
| 年度免稅額,每位受贈人 | $19,000 | $19,000 |
| 贈與非美國公民配偶的年度免稅額 | $190,000 | $194,000 |
| 基本免稅額(終身) | $13,990,000 | $15,000,000 |
2026 年金額來自 Rev. Proc. 2025-32。2026 年 $15,000,000 的基本免稅額由 P.L. 119-21 訂定,同時用於遺產稅抵免與贈與稅抵免。贈與美國公民配偶一般沒有上限。
什麼時候必須申報 Form 709
- 你在一年內給任何一人(配偶以外)超過 $19,000。
- 你做了未來權益的贈與(例如許多信託形式的贈與),即使低於 $19,000。
- 你和配偶想要分割贈與,不論金額多少。
- 你給非美國公民配偶的現時權益贈與超過 $190,000(2025)或 $194,000(2026),或做了任何未來權益的贈與。
- 以共同財產或與配偶共有的財產做贈與,視為由兩位配偶各自贈與,所以兩人可能都要申報。
如果你所有的贈與都是每人 $19,000 以下的現時權益,而且沒有贈與配偶——或者對美國公民配偶只有直接贈與——就不需要申報。完全可作為慈善捐贈扣除的贈與,一般也不需要申報。
直接支付的學費與醫療費
符合下列排除條件的付款在 Form 709 上不算贈與,所以不會用到 $19,000 的年度免稅額,也不用申報:
- 直接付給符合資格的美國或外國學校的學費。書本、用品與食宿不適用,存入 529 計畫的款項也不適用這項排除。
- 直接付給醫療提供者的醫療費用,包括幫別人付的醫療保險費,但不包括受贈人保險會理賠的金額。
把錢給本人、再由本人付給學校或醫生,就是一般的贈與。存入 529 計畫超過 $19,000 時,你可以在 Form 709 上選擇把最多 $95,000(2025)分攤到 5 年。
夫妻分割贈與
如果兩位配偶都同意,你們任何一方當年給其他人的所有贈與,都視為各贈與一半——所以夫妻在 2025 或 2026 年可以給同一人 $38,000 而不用到任何終身額度。分割贈與的條件:
- 贈與時你們必須是夫妻,而且任何一方都不能是非美國公民的非居民;
- 同意適用於當年給第三人的所有贈與,不只一筆;
- 兩位配偶一般都要各自申報 Form 709,除非符合有限的例外(例如只有一方做了贈與、給任何一人都不超過 $38,000,而且全部是現時權益);以及
- 當年每位配偶都要對另一方的贈與稅負連帶責任。
範例(說明用,2025 年)
Mei 是美國公民,2025 年給兒子 $50,000 作為房屋頭期款。那一年她沒有再給兒子其他贈與。
| 不分割贈與 | 分割贈與 | |
|---|---|---|
| 視為每位配偶各自的贈與 | $50,000(只有 Mei) | 各 $25,000 |
| 年度免稅額 | $19,000 | 各 $19,000 |
| 在 Form 709 上申報的應稅贈與 | $31,000 | 各 $6,000 |
| 誰要在 2026 年 4 月 15 日前申報 Form 709 | Mei | Mei 與她的先生(各自申報) |
| 應繳贈與稅(假設先前沒有接近上限的應稅贈與) | 無——用掉她 $13,990,000 基本免稅額中的 $31,000 | 無——各自用掉自己額度中的 $6,000 |
因為贈與超過 $38,000,同意分割的配偶也必須申報。貸款機構可能會要求頭期款的贈與信(gift letter);這是房貸的要求,不是 IRS 的表格。如果頭期款來自海外家人,規定不一樣——請參考海外父母幫我付美國房屋頭期款。
贈與非美國公民配偶
贈與美國公民配偶一般適用無上限的婚姻扣除。贈與非美國公民的配偶則改為適用較高的年度免稅額——2025 年 $190,000、2026 年 $194,000——適用於現時權益的贈與。超過這個金額,或做了未來權益的贈與,就要申報 Form 709。如果任何一方是非美國公民的非居民,就不能分割贈與。所得稅報稅問題請參考非居民配偶。
贈與股票與其他增值財產
- Form 709 上的價值:贈與當天財產的公平市價。
- 受贈人的成本基礎:依 Publication 551,受贈人計算收益時一般沿用贈與人的調整後成本基礎(某些情況下加上已繳的部分贈與稅)。如果贈與時的價值低於贈與人的成本基礎,計算損失時的成本基礎就是那個較低的價值。
- 這代表什麼:贈與增值股票並不會讓內含的收益消失——受贈人出售時一般要為它繳稅。把股票送給孩子也可能涉及兒童稅;請參考兒童稅指南。
Form 709 與 Form 3520
| Form 709 | Form 3520(Part IV) | |
|---|---|---|
| 誰申報 | 做出贈與的美國公民或居民 | 收到外國人贈與的美國人 |
| 主要申報條件 | 給同一人超過 $19,000(2025 與 2026),以及上面的其他規定 | 例如一年內從非居民外國人個人或外國遺產收到超過 $100,000 |
| 要繳稅嗎? | 只有在一生的應稅贈與用完抵免額之後 | 這是資訊申報;贈與本身一般不會對受贈人課稅 |
匯錢給孩子的美國父母是贈與人,要看 Form 709。收到海外父母匯款的美國子女則要看 Form 3520。請參考海外贈與與 Form 3520。
截止日
Form 709 是年度申報表,在贈與次年的 4 月 15 日之前申報(如果 4 月 15 日是週末或假日,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所得稅申報的延期(Form 4868 或 Form 2350)也會延長 Form 709 的申報期限;否則可以使用 Form 8892。兩者都不會延長繳納贈與稅的期限。
常見錯誤
- 以為申報就要繳稅。大多數 Form 709 申報人不用繳贈與稅。
- 以為受贈人要在所得稅表上申報贈與。
- 透過學生本人付學費,而不是直接付給學校。
- 只分割部分贈與——同意適用於當年給第三人的所有贈與。
- 涉及海外家人時把 Form 709 和 Form 3520 搞混。
信託形式的贈與、需要估價的企業權益或不動產贈與、給孫子女的贈與(隔代移轉稅)、非美國公民或居民所做的贈與,以及遺產規劃,都超出本文範圍。本文不涵蓋州的贈與稅或繼承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