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情況

你是美國公民或美國稅務居民 — 也許持 H-1B,也許是綠卡持有人 — 而你的配偶住在台灣、中國或其他地方,不是美國稅務居民。已婚夫妻通常在合併申報與分開申報之間選擇,但非居民配偶會改變你的選項。

IRS 讓你選擇:在稅務上把配偶視為美國居民並合併申報,或者不這麼做 — 自己單獨申報。

三個主要選項

選項怎麼運作主要取捨
夫妻分開申報你申報自己的稅表;不包括你的配偶適用夫妻分開申報的稅率與規則;配偶的海外收入不會出現在你的美國稅表上
戶長如果你為符合資格的受扶養人或親屬(不是你的配偶)支付了維持住所一半以上的費用,可能可以使用稅率比分開申報好,但前提是你有符合資格的人
做出選擇後合併申報你選擇把非居民配偶視為美國居民並合併申報適用合併申報的稅率與扣除額,但配偶的全球所得要被美國課稅

這項選擇:把配偶視為美國居民

如果在稅務年度結束時,一方是美國公民或居民,另一方不是,你們可以選擇把非居民配偶視為美國居民。本指南稱之為這項選擇。如果你們做出選擇:

  • 在選擇有效的每一年,你們兩人在聯邦所得稅上都被視為美國居民。
  • 做出選擇的那一年,你們必須合併申報。之後幾年可以合併或分開申報。
  • 除非選擇被暫停或終止,每一方都要申報自己在該年度及之後所有年度的全部全球所得。
  • 選擇有效期間,你們兩人一般都不能以外國居民的身分主張租稅協定優惠。
  • 在社會安全稅與聯邦醫療保險稅的預扣上,非居民配偶仍可能被視為非居民。

如何做出選擇

在第一年的合併稅表上,附上一份由夫妻雙方簽名的聲明,內容必須包括:

  • 一份聲明,表示在稅務年度最後一天,一方不是美國公民或居民,另一方是,而且你們選擇整年都被視為美國居民
  • 每一方的姓名、地址與識別號碼(SSN 或 ITIN)

你們也可以之後在合併的修正稅表(Form 1040-X)上做出選擇,期限是原稅表申報日起 3 年內,或繳稅日起 2 年內,以較晚者為準。

⚠️ 這是一輩子只有一次的選擇

這項選擇會持續到被暫停或終止為止。如果任何一方撤銷、任何一方過世、你們合法分居,或 IRS 因紀錄不足而終止,選擇就會結束。一旦結束,你們兩人都不能再做這項選擇 — 即使與其他人結婚也一樣。

選擇被暫停的情況

如果之後某一年,你們兩人在任何時候都不是美國公民或居民 — 例如你們整年都住在美國境外 — 這項選擇就不適用於那一年。如果你們之中有人再度成為美國居民,選擇會恢復生效。

應該做這項選擇嗎?實際比較

Kevin 持 H-1B 簽證,是美國居民,領美國薪資。他的太太 Amy 住在台灣,是非居民外國人,領台灣薪資。

Kevin 以夫妻分開申報做出選擇後合併申報
Amy 的台灣薪資是否列入美國稅表否是 — 換算成美元
稅率與標準扣除額夫妻分開申報夫妻合併申報
Amy 繳的台灣所得稅無關可能符合外國稅額抵免
Amy 的台灣帳戶不列入 Kevin 的 Form 8938Amy 成為 Form 8938 的特定個人
Amy 需要 SSN 或 ITIN需要需要

哪個選項比較省,要看夫妻雙方的收入、扣除額與任何外國稅額抵免 — 合併申報可以適用合併的稅率與扣除額,但也會把 Amy 的全球所得加進美國稅表。唯一的方法是在報稅前兩種方式都算一次。

如果你的配偶在年中搬到美國

年中抵達、年底是美國居民的配偶,那一年通常是雙重身分(Dual-Status)納稅人。另有一項相關的選擇,讓年底與美國公民或居民結婚的雙重身分配偶,整年都被視為居民並合併申報。請參閱 雙重身分報稅。

💡 什麼時候該找專業協助

因為這項選擇影響長遠,而且一旦終止只能做一次,如果你的配偶有可觀的海外收入、投資或帳戶 — 或你們任何一方可能要依賴租稅協定 — 請稅務專業人士幫你試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