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白話說明這項規則
依美國稅法(IRC Section 280A),如果你在一個曆年中出租你的住家 — 或你自己也使用的度假房產 — 14 天以內,這筆租金收入會完全排除在你的應稅所得之外。你不用申報,也不用繳稅。
這有時被稱為「名人賽例外」(Master's exception)或「奧古斯塔規則」(Augusta rule),因為喬治亞州奧古斯塔的屋主每年春天在名人賽高爾夫球賽期間出租房子,讓這項規則廣為人知。
免稅收入是有代價的:在 14 天規則下,你不能扣除任何出租費用。不能扣清潔費、用品、折舊,也不能分攤水電費。取捨就是:免稅收入,換取不能扣除出租費用。對大多數短租房東來說,這仍然是很划算的交易。
兩個條件必須同時成立
14 天規則有兩項要求,兩項都必須符合:
你出租 14 天以內
這一曆年中,你以公平市場租金出租給付費房客的總天數必須在 14 天以內。第 15 天就會打破這項規則 — 而且是整年都不適用。
你自己也使用這個房產
你自己使用這個房產的天數必須超過 14 天,或超過以公平市場租金出租天數的 10% — 以較多者為準。你從來沒有自己使用的純投資房產不符合資格。
什麼算是出租天數?
出租天數是指付費房客以公平市場租金入住的任何一天。不滿一天以一整天計算。房產有刊登但沒有人入住的日子不算。
如果你以低於公平市場租金的價格租給家人或朋友,那些日子算是自用天數,而不是出租天數。這同時影響 14 天門檻與費用分攤。為了幫家人而用折扣價出租,還以為這樣能壓低出租天數,是很常見的誤解。
什麼算是自用天數?
很多人在這裡出錯。自用天數不只是你自己睡在那裡的日子:
| 算自用天數嗎? | 情況 | 原因 |
|---|---|---|
| ✅ 算 | 你為了任何私人目的使用這個房產 | 直接自用 |
| ✅ 算 | 你的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姊妹使用(即使他們支付全額租金),除非那是他們的主要住所 | 家人使用 |
| ✅ 算 | 任何人以低於公平市場租金使用 | 低於市價使用 |
| ✅ 算 | 你依互換安排使用(例如與另一位屋主交換) | 互惠交換 |
| ❌ 不算 | 你待在那裡進行修繕或維護的日子 | 即使睡在那裡,維護的日子也排除 |
| ❌ 不算 | 房產空置的日子(沒有房客、也沒有自用) | 既不是出租也不是自用 |
| ❌ 不算 | 家人把它當作主要住所承租,並支付公平租金的日子 | 視為付費房客 |
不同情況下規則如何運作
策略上的決定:維持在 14 天以內,還是超過?
對出租天數有彈性的屋主來說,14 天門檻是一個規劃的機會。可以這樣思考:
| 策略 | 最適合的情況 | 需要注意 |
|---|---|---|
| 維持在 ≤14 天 | 你只要幾個高需求的晚上就能賺到可觀收入(例如大型活動期間) | 你放棄所有出租費用扣除 — 確認免稅收入比你能扣除的金額更有價值 |
| 超過 14 天 | 你有大量出租相關費用(翻修、清潔、折舊),可以產生有用的扣除 | 你必須從第一天起申報所有收入,而不只是第 15 天以後的收入 |
| 剛好維持在門檻以下 | 你位在每晚房價很高的觀光區 — 幾個晚上就能產生可觀的免稅收入 | 仔細記錄天數 — 多一筆訂房就可能讓整個免稅資格消失 |
Airbnb 一般只有在你收到的總款項超過 $20,000、而且超過 200 筆交易時,才需要寄 1099-K 給你(以及 IRS)。如果你符合 14 天排除規定而沒有申報這筆收入,IRS 可能會寄通知詢問這項差異。請保留文件:記錄出租天數與自用天數的行事曆,以及你的 1099-K。如果被詢問,這些就足以證明你符合排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