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的答案
如果你是美國公民或居民外國人,稅務住所在外國,並且符合真實居住測試或實際停留測試,你可以在 Form 2555 上選擇排除海外工作所得,2025 年最高 $130,000、2026 年最高 $132,900。你也可能可以排除或扣除部分海外住房費用。排除額不是自動適用的:你要在美國稅表上申請。
誰符合資格
- 稅務住所在海外:你的稅務住所必須在外國。如果你的住處(abode),也就是你維持家庭、經濟與個人連結的地方,在美國,你就不符合這項測試。
- 真實居住測試:你在一段包含整個稅務年度、沒有中斷的期間內,是某個外國的真實居民。Publication 54 說,美國公民可以使用這項測試,但美國居民外國人只有在具有與美國有生效中所得稅協定國家的公民或國民身分時,才能使用。
- 實際停留測試:美國公民或居民外國人在任何連續 12 個月期間內,在外國停留至少 330 個整天。Publication 54 說,這項測試適用於所有居民外國人。
在台灣出生或來自台灣的綠卡持有人:綠卡持有人在稅務上是美國居民外國人。就真實居住測試而言,重要的是這個人的公民或國民身分,而不是出生地、居住地或美國稅務居民身分。台灣沒有出現在 IRS 的美國所得稅協定清單上,所以只具有台灣公民或國民身分的居民外國人,看起來不符合協定國家的條件,一般需要使用實際停留測試。同時具有某個協定國家公民或國民身分的居民外國人,應就該國確認這項條件。
什麼算海外工作所得
海外工作所得是你在符合測試期間、在外國提供個人勞務所得的報酬,例如工資、薪水、專業服務費,以及某些津貼與非現金報酬。它不包括:
- 利息、一般股利、資本利得或贍養費;
- 退休金、年金或社會安全福利;
- 以美國政府員工身分領取的報酬;
- 在提供勞務那年的下一個稅務年度結束後才收到的金額。
2025 與 2026 年的金額
| 2025 年 | 2026 年 | |
|---|---|---|
| 海外工作所得排除額上限 | $130,000 | $132,900 |
| 住房基本金額(上限的 16%,全年) | $20,800 | $21,264 |
| 住房費用一般上限(上限的 30%,全年) | $39,000 | $39,870 |
| 台灣台北的住房費用上限(全年) | $46,188 | $46,188 |
資料來源:Rev. Proc. 2024-40 與 Rev. Proc. 2025-32(排除額),Notice 2025-16 與 Notice 2026-25(住房金額與各地上限)。2026 年 Form 2555 及其填寫說明仍是草案。如果你的符合資格期間只涵蓋部分年度,所有金額都會減少。
海外住房排除額或扣除額
- 住房費用金額:你的合格住房費用(以一般上限或你所在地較高的上限為限),減去住房基本金額。
- 各地上限:IRS 每年公布特定高成本城市的較高上限。台北在 Notice 2025-16 與 Notice 2026-25 中的全年上限都是 $46,188。如果你的城市沒有列出,就適用一般上限。
- 排除或扣除:住房費用金額中可歸屬於雇主提供金額(例如你的工資)的部分可以排除;如果你是自僱者,則改為住房扣除額。Publication 54 說,這項扣除額不能超過你的海外工作所得減去你的排除額,超過的部分可以結轉 1 年。
範例(說明用,2025 年)
Maya 是美國公民,2025 年全年在台北工作,稅務住所在那裡,全年符合實際停留測試。她的雇主付給她 $140,000。她的合格住房費用是 $40,000。
| Form 2555 欄位 | 金額 |
|---|---|
| 27:海外工作所得 | $140,000 |
| 28 與 30:住房費用(低於台北上限 $46,188) | $40,000 |
| 32:住房基本金額(全年) | $20,800 |
| 33:住房費用金額($40,000 − $20,800) | $19,200 |
| 35:雇主提供的比例($140,000 ÷ $140,000) | 1.000 |
| 36:住房排除額 | $19,200 |
| 40:全年的排除額上限 | $130,000 |
| 41:第 27 行減第 36 行($140,000 − $19,200) | $120,800 |
| 42:海外工作所得排除額(第 40 行與第 41 行中較小者) | $120,800 |
| 43:排除總額($19,200 + $120,800) | $140,000 |
Maya 的工資全部被排除。她賺的利息或股利仍然要課稅;而且申請排除額時,Form 1040 填寫說明會使用 Foreign Earned Income Tax Worksheet,在計算其他所得的稅額時,把被排除的所得當作仍包括在內,所以其他所得可能適用較高的稅率。
截止日與延期
- 自動延期 2 個月:如果 4 月 15 日當天你住在美國與波多黎各以外,而且稅務住所也在這些地方以外,你可以在 6 月 15 日前申報並繳稅。請附一份說明你符合資格的聲明。4 月 15 日前沒有繳的稅仍會計利息。
- 更多時間:Publication 54 說明,你可以在 6 月 15 日前用 Form 4868 再申請 4 個月,延到 10 月 15 日。這是延長申報期限,不是延長繳稅期限。
- 等待符合資格:用 Form 2350 申請延長到你符合居住測試之後,或先申報不申請排除額,之後再修正。
與其他稅務優惠的關係
- 外國稅額抵免:已排除所得的外國稅不能抵免或扣除。你一般可以對沒有排除的所得的外國稅申請抵免。請參考外國稅額抵免指南。
- 與子女相關的抵稅額:Form 2555 填寫說明指出,如果你申請任一排除額或住房扣除額,就不能申請額外兒童抵稅額(additional child tax credit)。請參考兒童抵稅額指南。
- 勞動所得抵免(EIC):如果你申請任一排除額或住房扣除額,就不能使用。
選擇與撤銷
你一般要在按時申報的稅表(包括延期)上,或在修正按時申報稅表的稅表上,做第一次選擇;Publication 54 說明了例外情況。這項選擇會持續適用到之後的年度,直到你撤銷。如果撤銷,接下來 5 個稅務年度內,未經 IRS 核准不能再申請排除額。
常見錯誤
- 排除投資所得,例如台灣的利息或股利。
- 以為排除額是自動適用,因而沒有報稅。
- 算錯 330 天:必須是在外國的整天。
- 對已排除的工資申請外國稅額抵免。
- 隨意撤銷,沒有考慮 5 年規定。
2026 年 Form 2555 與填寫說明是草案,報稅前請查看正式版本。本文不涵蓋自僱稅、美國政府員工、戰區與州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