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身分」是什麼意思

如果你在同一個稅務年度中既是美國居民、又是非居民,你就是雙重身分(Dual-Status)納稅人。這只和你的稅務居民身分有關,與你的國籍或簽證無關。最常見的雙重身分年度,是你抵達美國的那一年,以及你離開的那一年。

雙重身分年度要把一年分成兩段,每一段適用不同的規則。

一年中的期間美國課稅範圍
你是美國居民的期間所有來源的所得 — 美國與外國(全球所得)
你是非居民的期間美國來源所得,以及與美國營業或業務有實質關聯的所得。與美國業務無關的外國所得,一般不用繳稅。

你的居民身分什麼時候開始?

如果你在前一年任何時候都不是美國居民,你的居民身分從你的居民身分開始日期(Residency Starting Date)開始,在那之前你是非居民:

  • 實質居留測試:一般是你這一年第一天在美國的日子。如果你能證明在較早的那幾天,你與當時稅務住所(Tax Home)所在的外國有更密切的關聯,最多可以不計入 10 天較早的停留 — 這需要一份簽名的聲明。
  • 綠卡測試:你這一年第一天以永久居民身分在美國的日子。
  • 兩項測試都符合:以兩個日期中較早者為準。

如果你在前一年任何一段時間是美國居民,而今年也是居民,你從 1 月 1 日起就被視為居民 — 抵達的那一年不用分成雙重身分。

實際例子

Lin 在 2025 年 5 月之前都在台灣生活與工作,2025 年 6 月 1 日持 H-1B 抵達美國,並在美國待到年底。她在 2024 年不是美國居民,2025 年符合實質居留測試。

期間身分美國課稅範圍
2025 年 1 月 1 日 – 5 月 31 日非居民只有美國來源所得 — 她這段期間的台灣薪資一般不用繳稅
2025 年 6 月 1 日 – 12 月 31 日居民所有所得,包括 6 月 1 日之後收到的任何台灣利息或租金

因為她在 12 月 31 日是居民,Lin 申報標示為「Dual Status Return」的 Form 1040(使用 2025 年表格上方新增的「Other」欄位),並附上非居民月份的雙重身分聲明。她必須以紙本申報 — 2025 年的雙重身分稅表不能電子申報。

雙重身分稅表的限制

規則雙重身分稅表
標準扣除額不允許 — 可以列舉可扣除的項目
戶長不能使用戶長的稅率表或計算表
合併申報不允許 — 除非你和配偶做出整年居民的選擇
已婚、一年中部分時間是非居民、沒有做出選擇與美國業務有實質關聯的所得,必須使用夫妻分開申報的稅率
某些抵稅額(已婚非居民)不能申請勞動所得抵稅額(Earned Income Credit)、高齡或身心障礙者抵稅額,或教育抵稅額,除非你選擇與配偶合併以居民身分課稅
受扶養人你可能可以申報受扶養人

如何申報

你在 12 月 31 日的身分主要稅表附件
居民(通常是抵達的那一年)Form 1040 — 在上方勾選「Other」並寫上「Dual Status Return」一份顯示非居民期間所得的聲明 — 可以使用 Form 1040-NR,在其「Other」欄位填入「Dual Status Stmt」
非居民(通常是離開的那一年)Form 1040-NR — 在上方勾選「Other」並寫上「Dual Status Return」一份顯示居民期間所得的聲明 — 可以使用 Form 1040 或 1040-SR,在其「Other」欄位填入「Dual Status Stmt」

聲明必須列出你的姓名、地址與納稅人識別號碼。如果你在 12 月 31 日是居民,稅表一般在隔年 4 月 15 日到期。如果你在 12 月 31 日是非居民,有需要預扣的薪資者一般在 4 月 15 日到期,沒有的則在 6 月 15 日到期。

會改變情況的選擇

已婚?整年居民的選擇

如果你在年初是非居民、年底是居民(或公民),而且在年底與美國公民或居民結婚,你和配偶可以選擇整年都被視為美國居民,並合併申報。雙重身分的限制就不再適用 — 但你們兩人都要就整年的全球所得繳稅,包括你抵達之前的月份。單身者不能做這項選擇。請參閱 非居民配偶:我們可以合併報稅嗎?

第一年選擇

如果你在年底才抵達,要到隔年才符合實質居留測試,第一年選擇(First-Year Choice)可能讓你在抵達那一年的部分期間被視為居民。它有特定的天數要求;請參閱 實質居留測試說明。

💡 什麼時候該找專業協助

雙重身分稅表是最複雜的個人稅表之一。如果你有配偶、在海外有投資或租金收入、可能主張租稅協定,或你要永久離開美國,請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