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話說明這項測試

如果你沒有綠卡,只要你在某一曆年中實際身在美國至少 31 天,而且以加權公式計算的三年合計達到 183 天以上,你在那一年就是美國稅務居民。本指南說明到底要怎麼算。居民身分的完整說明,請參閱 我是美國稅務居民嗎?

計算公式

2025 年在美國的全部天數
+ 2024 年在美國天數的 1/3
+ 2023 年在美國天數的 1/6
合計 ≥ 183,而且 2025 年至少 31 天 → 2025 年為居民

IRS 自己舉的例子:某人在 2023、2024、2025 年每年都在美國 120 天,計算結果是 120 + 40 + 20 = 180 天 — 不到 183 天,所以依這項測試,他在 2025 年不是居民。

什麼算是一天

只要你在某一天的任何時候實際身在美國,那一天就算在美國。抵達日與離境日都算。這裡的「美國」是指 50 州與哥倫比亞特區(加上美國領海)— 不包括美國屬地或美國領空。

不計入的天數

  • 你經常從加拿大或墨西哥的住所通勤到美國工作的日子
  • 你在兩個美國境外地點之間轉機、在美國停留不到 24 小時的日子
  • 你以外國船舶船員身分在美國的日子
  • 你因為在美國期間出現的健康狀況而無法離開的日子
  • 你是豁免個人的日子(見下一節)

豁免個人

「豁免個人」(Exempt Individual)不是指免稅,而是指你在那個身分下的天數不計入這項測試。

類別簽證豁免的限制
學生F、J、M 或 Q(大致遵守簽證規定)如果你曾以教師、受訓人員或學生身分享有豁免,期間涵蓋超過 5 個曆年的任何部分,就不再豁免 — 除非你能證明沒有永久居留的意圖,而且遵守了簽證規定
教師與受訓人員J 或 Q如果你在前 6 個曆年中有 2 年的任何部分,曾以教師、受訓人員或學生身分享有豁免,就不再豁免(如果你的全部報酬都由外國雇主支付,適用較窄的例外)
與外國政府相關的個人A 或 G(不含 A-3 或 G-5)在該身分期間
職業運動員參加慈善運動賽事只限實際參賽的日子

豁免學生、教師與受訓人員的直系親屬也包括在內。

⚠️ 申報 Form 8843,否則無法排除天數

要以豁免學生、教師、受訓人員或運動員身分 — 或因健康狀況 — 排除天數,你必須申報 Form 8843。把它附在你的所得稅表中;如果你不需要申報稅表,就在 Form 1040-NR 的申報截止日前單獨寄出。如果沒有按時申報,你一般就不能排除那些天數。

實際例子

人物2025/2024/2023 年天數計算2025 年結果
2024 年 3 月抵達的 H-1B 工作者300/250/0300 + 83.3 + 0 = 383.3居民
每年從台灣來探親的父母120/120/120120 + 40 + 20 = 180依這項測試不是居民
每年待得更久的探親父母150/150/150150 + 50 + 25 = 225符合測試 — 但可能可以主張更密切關聯例外
第 4 個曆年的 F-1 學生天數排除(豁免)豁免的天數不計入依這項測試不是居民(需要申報 Form 8843)

更密切關聯例外

即使你符合測試,如果以下全部成立,你仍可以被視為非居民:

  • 你當年在美國少於 183 天
  • 你整年都在某個外國保留稅務住所
  • 你與那個國家的關聯比與美國更密切 — IRS 會看你的永久住所、家人、個人物品、銀行帳戶、商業活動、駕照與投票所在地

你要按時申報 Form 8840 來主張。如果你在這一年中申請了永久居民身分、為成為永久居民採取了其他步驟,或有身分調整(Adjustment of Status)申請尚在審理中,就不能主張。

對每年長時間待在美國陪伴子女、但生活重心在台灣或中國的父母來說,這是最重要的例外。

居民身分什麼時候開始 — 以及第一年選擇

如果你第一次符合測試,你的居民身分一般從那一年你第一天在美國的日子開始,那一年就成為 雙重身分年度。如果你能證明在較早的那幾天與某個外國有更密切的關聯,最多可以不計入 10 天較早的停留。

如果你在年底才抵達,要到隔年才符合測試,第一年選擇(First-Year Choice)可能讓你在抵達那一年的部分期間被視為居民。你必須在那一年連續待在美國至少 31 天,而且從這 31 天期間開始到 12 月 31 日之間,至少有 75% 的天數在美國(最多 5 天不在美國的日子可以算作在美國)。這項選擇要附一份聲明在 Form 1040 上,而且沒有 IRS 核准就不能撤銷。

ℹ️ 租稅協定可能改變結果

如果依各國的法律,你同時是美國與另一個國家的居民,租稅協定的居民身分判定(Tie-Breaker)規則可能把你視為另一個國家的居民。主張這一點需要申報 Form 1040-NR 並附上 Form 8833。租稅協定主張需要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