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的答案
離婚會從幾個方面改變你的稅。贍養費的處理方式,取決於你的離婚或分居文件是在 2019 年以前還是 2018 年以後簽立。子女撫養費永遠不能扣除,也不用課稅。你的報稅身分取決於 12 月 31 日時是否已經離婚。監護方父母通常可以申報孩子。因離婚而在配偶之間移轉的財產通常不用課稅,退休帳戶如果正確處理,也可以免稅分割。
聯邦稅法 vs. 州家庭法
你是已婚、離婚還是依法分居,以及財產與扶養費如何分配,由州法決定。接著由聯邦稅法決定這些款項與移轉如何課稅。本文只說明聯邦稅務的部分。
贍養費:文件簽立的日期很重要
| 離婚或分居文件 | 支付方 | 收受方 |
|---|---|---|
| 2018 年以後簽立 | 不能扣除 | 不課稅 |
| 2019 年以前簽立且未修改(或修改時未採用新規定) | 通常可以扣除 | 通常要課稅 |
| 2019 年以前簽立、2018 年以後修改,且修改內容明確表示適用新規定 | 不能扣除 | 不課稅 |
贍養費是依離婚或分居文件支付給配偶或前配偶,或為其支付的款項;文件以外的自願付款不是贍養費。單純修改 2019 年以前的文件 — 例如提高金額 — 並不會改適用新規定,除非修改內容明確這樣表示。依 2019 年以前文件收到的應稅贍養費,在 IRA 存款方面也算作報酬。
子女撫養費
- 明確指定為子女撫養費,或被視為指定的款項,不是贍養費。
- 支付方不能扣除,也不計入收受方的所得。
- 如果兩者都要付,而支付方付的少於合計金額,款項會先算作子女撫養費。
離婚或分居後的報稅身分
- 12 月 31 日前已離婚:整年視為未婚 — 以單身或戶長身分申報。
- 12 月 31 日時仍已婚:已婚合併申報或已婚分開申報,除非你符合戶長身分「視為未婚」的全部條件。
- 年底前依分居扶養判決依法分居:視為未婚。
誰可以申報孩子
- 監護方父母:孩子在當年度和他同住夜數較多的一方。
- Form 8332:監護方父母可以把申報權放棄給非監護方父母,期間可以是 1 年、指定的年度或所有未來年度。非監護方父母每年都要附上。這讓非監護方父母可以申請兒童抵稅額、額外兒童抵稅額與其他受扶養人抵稅額。
- 不能移轉的項目:戶長身分、勞動所得抵稅額與兒童與受扶養人照顧抵稅額,仍屬於監護方父母。
- 撤銷:監護方父母可以用 Form 8332 第三部分撤銷放棄。
財產、房屋與退休帳戶
| 移轉 | 聯邦稅務處理 |
|---|---|
| 移轉財產給配偶,或因離婚而移轉給前配偶 | 不認列利得或損失;收受方承接移轉方的成本基礎。如果收受方是非居民外國人則不適用。 |
| 依離婚判決或其附帶書面文件移轉 IRA | 不是應稅移轉;從移轉日起成為收受方的 IRA |
| 依 QDRO 把雇主退休計畫福利支付給配偶或前配偶 | 對收受的配偶或前配偶課稅,對方可能可以免稅轉存 |
| 依 QDRO 支付給子女或其他受扶養人的福利 | 視為支付給計畫參與者 |
合格家事關係命令(QDRO)是依州家事法作出的法院命令,賦予配偶、前配偶、子女或其他受扶養人從合格退休計畫領取福利的權利。如果不是依判決移轉 IRA,而是直接提領,可能會產生稅與罰款。
夫妻共同財產州
如果你住在夫妻共同財產州 — 亞利桑那、加州、愛達荷、路易斯安那、內華達、新墨西哥、德州、華盛頓州或威斯康辛 — 離婚前配偶之間的收入如何分配,可能適用特別規定。請見 Publication 555。
範例
| Kim | Jordan | Priya 與 Sam | |
|---|---|---|---|
| 情況 | 離婚判決於 2016 年簽立;每月支付 $2,000 贍養費;判決在 2025 年修改以提高金額,但沒有提到新規定 | 離婚判決於 2020 年簽立;每月收到 $1,500 贍養費與 $800 子女撫養費 | 2025 年離婚;兒子和 Priya 住 220 晚,和 Sam 住 145 晚 |
| 結果 | Kim 仍可扣除贍養費;收受方要申報為所得 | Jordan 收到的款項都不用課稅,支付方也不能扣除 | Priya 是監護方父母。她可以簽 Form 8332 讓 Sam 申請兒童抵稅額,但符合條件的話,戶長身分與勞動所得抵稅額仍屬於 Priya |
常見錯誤
- 依 2018 年以後簽立的協議扣除贍養費。
- 把子女撫養費當成贍養費。
- 父母雙方都申報同一個孩子,或非監護方父母申報戶長身分。
- 忘記每年附上 Form 8332。
- 把配偶應得的退休帳戶份額直接提領,而不是使用 QDRO 或直接移轉。
- 離婚確定後仍合併申報。
離婚協議同時涉及州家庭法與聯邦稅法。簽署前,請由家事律師與稅務專業人士審閱扶養條款、財產分配與退休帳戶命令。